- 主题教育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主题教育
-
“清风白云·廉韵康城——康县廉洁文化作品主题展”文艺作品征稿启事
“清风白云·廉韵康城——康县廉洁文化作品主题展”
文艺作品征稿启事
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县配套出台的文件部署要求,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爱好者创作出更多文学佳作、艺术精品,传播廉洁文化,弘扬清风正气,不断巩固拓展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由中共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康县监察委员会主办,康县陇南根据地纪念馆、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的“清风白云·廉韵康城——康县廉洁文化作品主题展”,现面向全县征集廉洁文化主题文艺作品,欢迎广大文化工作者、爱好者来稿。
一、主办单位
主办:
中共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康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
康县陇南根据地纪念馆
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活动主题
清风白云·廉韵康城——康县廉洁文化
三、活动形式
入围优秀作品将全部用于展览(展出地点:康县陇南根据地纪念馆四楼展厅),并进行收藏。
四、作品征集要求
(一)作品内容
围绕“廉洁文化”主题,以弘扬清风正气、讴歌廉洁先进人物和事迹作品为主,以及与廉洁文化建设相关的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思想性和艺术性兼备的各类作品。 (二)作品形式
包括由康县各界人士创作的文学、书画(规格幅度不大于6尺整幅)、音像、摄影、剪纸、民间工艺等各类作品。 五、作品征集及展出时间
征集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8日,共计30天
展出时间:2022年9月28日
六、收稿方式
地 址: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康县旧政府大楼4楼)
联系人:赵玉红(电话:15109390780)
七、其他要求
1.作者本人须对作品拥有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方对作品著作权提出异议,相关法律责任由提供者本人自负,与组织单位无关。
2.所有入围作品经作者本人同意,活动主办方将拥有作品的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
3.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中共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康县监察委员会
康县陇南根据地纪念馆
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8月10日